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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s有机废气治理VOCs有机废气是指在工业生产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。这些废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较大的危害,如可能导致空气污染、影响空气质量、危害人体呼吸系统等。积极治理VOCs有机废气减少大气环境污染,改善空气质量和保持生态平衡。 为规范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指标管理工作,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,改善环境质量,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陆续发布相关政策:《中山市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》,将污染防治从单方面的 VOCs 集中治理延伸到全方位的污水、废气、固废集中治理;《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》,对涉VOCs产排项目的源头控制、过程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,对生产过程中VOCs的排放控制等;以及推行VOCs分级管理和深度治理等措施。 常用的废气处理方法有:冷凝法、吸收法、燃烧法、催化法、吸附法等。其中吸附技术是最为经典和常用的气体净化技术。 VOCs吸附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 ① 活性炭:是应用广泛的一类吸附剂,具有疏松多孔的性质,比表面积和孔容积较大,对VOCs的吸附能力较强,但对小分子吸附性能较差。 ② 分子筛:有较大比表面积和微孔体积,对水等极性分子有强烈的吸附能力,常用于对VOCs的吸附。不同类型的分子筛对VOCs的吸附效果不同,需要进行化学修饰和改性。 ③ 黏土:因其比表面积较大、孔结构和成本低廉而得到广泛应用,如海泡石、坡缕石等。经表面活性改性后的有机膨润土对吸附质具有选择性。 ④ 金属有机骨架材料:是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类新型材料,具有高比表面积及化学性质稳定等特点,在环境有害有机气体吸附方面的应用得到广泛研究。 ⑤ 有机吸附剂:主要是指高聚物吸附树脂,大多可以定量吸附,重复使用,按照树脂的表面性质,一般分为非极性、中极性、极性和强极性四类。 活性炭是一种具有很高比表面积、大量孔隙和高度化学活性的碳质吸附剂,可以去除各种不同的杂质。活性炭的作用领域较广,可适用于大部分有机废气的净化。 再生活性炭是一种能够重复使用的活性炭,通过热解和蒸汽再生技术将其回收后再次使用,具有更高的吸附能力和更长的使用寿命。 可再生活性炭:相对于一般活性炭来说,再生活性炭具有更高的环保性,通过再生技术处理后可以重复使用,降低成本且减少废弃物产生。 一般性活性炭:直接使用,使用后变为危险废物,需要委托处理不能随意丢弃,需要定期更换新的活性炭。 再生活性炭与活性炭之间有一定区别,但也有一定的相通之处,相对于一般活性炭,再生活性炭的经济性和环保性更具有优势。 |